伴随着中国经济的结构化调整,产生了很多优秀的中小企业,本文对各类型企业设立、运营等利弊做以归纳整理,方便创业者在企业成立或发展的初始阶段有目的的选择合适的企业类型运营发展。
一、创业一般都可选择哪些类型?
创业活动中,通常选择的企业类型主要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单列说明),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但因使用普遍,在此一并讨论)。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资人只能是单一自然人(即便以家庭财产经营也要选定一个自然人进行登记)。
以下我们逐一从企业设立、管理、责任承担、税收、注销等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二、最常用类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目前最常见的企业形式。其资合性最强,故相关的法律规范更多,无论从设立、变更、公司治理、责任承担、利润分配、注销等多方面最为复杂。
1、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在50人以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存在两种形式: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为2~200人之间。
2、责任承担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公司治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公司治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进行经营管理。如公司章程无特殊规定,则依据公司法规定。
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特殊约定实施同股不同表决权,股份公司则不可以,每一股代表一个表决权。
4、利润分配
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如果想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需全体股东一致约定。
股份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如果想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需公司章程特殊规定。
5、税收
首先说明的是,各类企业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一般我们所说的优惠政策更多的是针对所得税的。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一般都是查账征收,在诸如文化、软件、农业、高新技术等行业存在税收优惠。另外,在特殊地区也存在核定征收所得税的情况,也就是形成了所谓的“税收洼地”。
6、注销
最为复杂,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清算注销程序。
综上,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优势在于股东承担的是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融资手段较其他企业更为丰富,可以进行股权融资。更多的创业公司选择以有限公司的形式,其主要是因为需要通过股权融资,以满足企业前期的资金需求,更快的扩张;同时,公司的形式对后续有可能的新三板、IPO等路径,不存在企业类型方面的障碍。
参《公司法》第23、27、28、29、34、42、77、166条
三、合伙企业优势在于出资形式较灵活,议事制度较为简单,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劣势在于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且合伙人退出较公司更加有难度。很多的基金、员工持股平台均采用合伙企业形式,控制权清晰。
合伙企业是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1、设立
合伙企业设立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人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出资方面,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但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不可以用劳务出资,所以如果拟使用劳务出资的创业企业,可以优先选择合伙的形式。
另外,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均为自然人。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责任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全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至少有一个是普通合伙人即可,其他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经营管理
普通合伙企业的议事制度首先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如合伙协议无特殊约定,则一般事项决议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如对外担保,处分不动产等需全体一致同意,这体现了较强的人合性。合伙事务的执行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相比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具有更强的人合性。
4、税收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并遵循“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5、注销
合伙企业解散,应通过清算程序,并将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报送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参《合伙企业法》第26、30、31、67条
四、个人独资企业优势在于部分地区存在税收优惠,并且其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上限较个体工商户高,投资人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进行避税。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比较老的企业形式,很多虽然其形式为企业,但很多方面与个体工商户类似。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
1、设立: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程序也比较简便,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即可。
2、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应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否则该责任消灭。
3、税收
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缴纳与个体工商户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也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缴纳一般应当查账征收,部分地区、园区可以进行核定征收,作为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另外,很多明星纷纷设立个人工作室,其也是为了通过核定征收来降低个人所得税。
4、注销
想要注销个人独资企业,比个体工商户要复杂一些,需要经过解散、清算、注销程序。个人独资企业决定解散后,需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之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18、28条
五、个体工商户主要优势在于设立方便,税负较低
个体工商户是最基础的工商业主体,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登记后,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1、设立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程序最为简单。仅需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即可。
2、责任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以个人财产(个人经营)或家庭财产(家庭经营)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强调的是,个体工商户一人领取营业执照,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营,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个人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用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供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应视为家庭经营,其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3、税收
之所以很多商事主体采用个体工商户形式,是因为根据现有政策,个体工商户税负较低。
关于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一样,先判定属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从2019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正常缴纳增值税。
因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范畴,所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分两种方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很多投资人使用个体工商户避税就是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来降低所得税的。(后附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分标准)核定征收不须记账,缴税方便,并且税负较低,对很多条件达不到的个体工商户来说是非常好的选择,但是随着个税新规的出台,国家也渐渐有对个体工商户建账开始严格管理的趋势,使用个体工商户进行避税的方式会逐渐收紧。
4、注销
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故其注销也比较简便。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即可,不存在清算程序。
参《民法总则》第56条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注意避免与唯一股财产混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态,其责任承担方面与有限公司存在差别。具体详见本公众号前期文章之“一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夫妻公司之股东连带责任”。
附: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的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重要提示:
本文其他参考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