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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资讯 | 盈科大连分所与大连财经学院实习基地签约仪式及客座教授聘任仪式成功举行

2019.07.19

2019626日,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大连)与大连财经学院实习基地签约仪式及客座教授聘任仪式在大连财经学院成功举行,盈科大连正式成为大连财经学院实习基地。大连财经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张莹,法学院院长刘怡琳,法学院书记李彦峰,法律系主任李晓燕及法律系全体教师;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全球合伙人、盈科大连管委会主任刘艳,盈科大连管委会成员、股权高级合伙人严俊峰、曲仁民,盈科大连股权高级合伙人夏晶,盈科大连执行主任助理王爽参加本次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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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现场

活动伊始,大连财经学院法律系主任李晓燕作为主持人主持本次签约仪式,并介绍参会人员。张莹主任首先发表致辞,她十分欢迎盈科大连分所的到来,也很感谢盈科为大连财经学院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为学生们提供更多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空间,希望盈科大连与大连财经学院能够加深合作,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实践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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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

接着,刘艳主任发表致辞,感谢大连财经学院对盈科的信任,教育本身就是全社会的责任。盈科大连从建所以来一直非常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经过几年的磨合,盈科大连针对实习生制定出完善的培养流程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愿意把律师在实践当中总结的实践经验带到课堂上与大学生分享,盈科大连愿意为培养优秀的法律人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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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

刘怡琳院长表示,感谢盈科为大连财经学院学生们的实践提供了宝贵机会,希望学生们能在实践中培养扎实法学功底和法律思维,为成为独当一面的优秀法律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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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琳

法学院书记李彦峰十分关心学生们的就业问题,李书记表示希望学生们能在实践中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认识到在实践工作中该具备的专业素质,为之努力,以求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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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峰

到场的各位盈科大连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与法律系教师亲切交流并分别将自己的法律实践心得进行分享,并表示希望每一位来到律所实习的学生都能在这里收获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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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切交流

随后,刘艳主任代表盈科大连与张莹主任签订实习基地合作协议。此次为大连财经学院首次与盈科大连签订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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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签约仪式

刘怡琳院长为聘任客座教授颁发聘任证书。盈科大连严俊峰、曲仁民、夏晶、刘春莹(未到场)四位律师被大连财经学院聘任为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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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座教授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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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盈科大连成为大连财经学院实习基地,是在盈科大连“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引领下又一次成功的高校合作。盈科大连始终关爱青年成长,不断凝聚青年力量,帮助青年律师增强法律实践经验、提高法律业务水平,为社会法治建设培养优质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