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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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二审定音,法律援助守护未成年人权益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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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大连”)股权高级合伙人、女工委主任、家事家族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春莹律师承办的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的法律援助案件,经二审判决后维持原判,当事人为感谢律师专程来到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刘春莹律师赠送锦旗,上书“正义之光照心田、尽职尽责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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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背景

2010年,小明(化名)父母经调解离婚后,由母亲丽云(化名)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此后因小明(化名)教育、医疗费用激增,丽云(化名)多次通过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至2023年判决抚养费增至每月1000元,并补付部分历史费用。然而,小明(化名)父亲因失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抚养费长期拖欠。2024年,丽云(化名)无奈起诉小明(化名)的祖父母,要求其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经一审认为,祖父母在父亲无力抚养的情形下负有补充义务,判决其每月与小明(化名)的父亲共同支付1000元抚养费。小明(化名)的祖父母不服判决申请上诉。

二、办案过程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刘春莹律师代理本案二审。刘春莹律师迅速梳理案情,重点围绕祖父母的经济能力及法律义务展开论证。她协助丽云(化名)整理新证据,多次模拟庭审流程,确保当事人能以理性态度应对法庭审理。二审开庭过程中,刘春莹律师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祖父母虽年迈多病,但具备一定退休金收入,且小明(化名)父亲长期依赖老人生活,符合“父母无力抚养”的法律要件。同时,她呼吁祖父母基于亲情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并进行大量调解工作。尽管最终调解未果,刘春莹律师的工作仍赢得小明(化名)家人的充分肯定。

三、判决结果

相关部门采纳一审观点,认为祖父母的经济条件足以履行补充抚养义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社会意义

本案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中的关键作用。未成年人抚养纠纷往往涉及情感与法理的多重纠葛,律师需以专业素养平衡各方诉求,同时传递司法温度。未来,盈科大连律师将继续秉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初心,以专业与温情照亮困境群体的维权之路,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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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大连高级合伙人、女工委主任、家事家族法律事务部主任、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大连市律师协会首届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法律出版社《离婚关联纠纷法律应对指南》副主编。带领团队致力于预防解决家事纠纷,助力婚姻家庭幸福。


供稿:家事家族法律事务部